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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的四项措施
日期:2017-10-07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持续推进地下水生态修复,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深化“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治理模式,特提出改善地下水环境的四项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抓节水

      坚持把节约用水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根本性举措,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扎实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通过采取工程、技术、管理和结构调整等综合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在农业节水方面: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行季节性休耕,大力推广农艺节水、品种节水,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逐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农业节约用水。加大农业水权改革力度,促成有规模、有影响的农业水权交易。在工业节水方面: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改造提升的传统产业实施节水管控和节水技术改造,对培育壮大的新兴产业同步建立先进节水管理模式、同步配套先进节水技术,对钢铁、石化、制革等高耗水行业严格落实水耗定额,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体推进工业集约节约用水。在生活节水方面:引导和鼓励居民安装节水型器具,从严控制高尔夫球场、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节水宣传,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二是用足用好外调水

      抓紧完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体系,加大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江水直供工程,提高江水消纳能力。尽快完善过渡水价政策,调整终端用户水价,建立有利于促进江水利用、减少地下水开采的水价形成机制。

三是严格管控地下水

      强化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对接近或超过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的地区实行新增水量限批制度。实施自备井关停行动,南水北调工程覆盖范围内新建、改建项目一律不得取用地下水,严格执行地下水高、地表水低,严重超采区高、一般超采区低的税额标准,鼓励取用地表水,抑制开采地下水,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按照3倍税额标准加征水资源税。加强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地下水位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对地下水水位、水量的动态监控。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

四是合理利用非常规水

      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处理、合理配置、分质供水的要求,抓好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积极拓展利用再生水。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充分集蓄利用雨洪水。在山丘区加快建设水池、水窖、小塘坝等雨水集蓄工程,用于干旱地区农村饮水和农田灌溉。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区域完善雨洪资源利用设施,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提高雨洪径流滞蓄能力,推进雨洪资源化利用。加快开发利用微咸水。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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