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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是为了提醒自己威胁从未远去,我国土壤和地下水仍残留沧桑的记忆
日期:2017-08-01

前言
        沙场点兵,振奋人心。雄壮铁师,扬我国威。
        然而,历史最怕的就是忘记,731这个日子,选择提醒一下自己,我们面临的威胁从未远去,始终如梦魇一样困扰着我们美丽的家园,骚扰着我们善良的人民,持续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忘记、大度、原谅,是我们民族的善良,而不是无知、愚昧。历史证明,东方睡狮醒来的时候,也一样不会主动攻击,但一旦雄狮受扰,虽远必诛,这是两千年以来的一贯承诺。
        在这个红色的日子里,看一眼热土,撒一地盐,让这个红色更红,感观更加刺激,思想更加成熟,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岁月。



日本遗华化学武器毒害仍在继续



图1  铁证如山——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的来龙去脉

        中国是化学武器的主要受害国,我们回顾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的来龙去脉,就是要用事实驳斥那些企图否认历史、掩盖历史罪行的人们。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正如习主席深刻指出的那样:我们强调牢记历史并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大家来共同珍爱和平、维护和平,让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让各国人民永享太平。


 
一.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发动触目惊心的化学战
        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简称日遗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也是中日间重大历史遗留问题。
 

 
        侵华战争期间,日本政府公然违反国际法,对中国军民使用了大量的化学武器,其中有确切时间、地点及造成伤害情况记录的就多达1241例,使用地点遍及中国的18个省区,共造成我20多万人的伤亡。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人类战争史上使用化学武器最频繁、最广泛、持续时间最长的一场化学战。
 


图3 在淞沪战役中,日军施放毒气后戴着面具和中国军队作战
 
        对此,日本学者粟屋宪太郎、吉见义明、松野城在其编撰的侵华战争绝密资料集《毒气战相关资料》和《毒气战相关资料Ⅱ》中,比较系统翔实地记述了侵华日军在中国运进、储存、使用化学武器的事实。
 
 


图5 遇日军毒气弹危害的中国受害者仲江(左一)、孙文斗(左二)
 
        翻阅这些资料,每一页都足够触目惊心。根据该资料记载,至1941年底,日军大本营至少向中国战场的日军补给了各类毒剂炮弹45万枚,毒剂航弹7700枚,毒烟筒约100万枚,以及散装毒剂68吨;1941年以后,又源源不断地向中国战场补给了大量的化学武器,使总数量达到数百万枚。该资料还记述了时任日军参谋总长闲院宫载要求各作战部队在使用化学武器时“尽量与烟幕混用,严密隐匿使用毒气之事实,切勿留下痕迹”的作战命令。

二. 
70多年过去了,日遗化武的毒害仍在继续

        日军战败后,为了掩盖其罪行,将未使用、来不及带走的化学武器秘密掩埋或丢弃在山间密林、江河湖泊、海港滩涂,甚至是居民区中。其中我东北三省是遗弃日遗化武的重灾区。



图6  8•4事件日方现场调查确认
 
        据吉林省档案馆相关资料记载,解放初期,仅吉林省敦化地区在清理日遗化武过程中就先后有800多人中毒。为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原东北军区军械部在1953年《东北各省废弹处理分布情况》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类似这种情况还很多,如果目前不针对这一严重情况想出妥善办法,求得彻底解决,其灾害即长期存在下去,甚至以后可能发生更严重的不可估量的事故”。
 




图7  对8•4事件日遗毒剂桶简易包装
 
        2003年8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42人中毒,1人死亡;2004年6月,吉林省敦化市莲花泡林场2名儿童中毒;2005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3名居民中毒;2005年8月吉林省集安市日遗化武中毒事件,造成1名居民中毒;2009年8月,天津5人中毒……
 


图8  事件中毒最严重的李贵珍,几天后死亡
 
        2013年11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一码头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大量废旧炮弹,经过中日双方4个多月的挖掘和鉴别作业,共发现日遗化武1000余枚,严重影响了码头的建设;2014年2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一仓库在施工时发现数枚日遗化武,随后中日双方对该处埋藏日遗化武进行了调查作业,挖掘回收工作一直持续至今仍未结束。
 


图9  解放军总部领导看望8•4事件中毒群众
 
        至今,那些尚未被发现的日遗化武仍然在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和环境安全。因为遗弃化武已在地下埋藏了70多年,锈蚀严重,其处理和销毁比现有库存化学武器的处理和销毁难度更大、更危险。

三.
事实不容争辩,日本必须承担销毁日遗化武的责任

        很长一段时期,日本政府对遗弃在中国的大量化学武器并不承认。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末,国际上关于禁止化学武器的谈判进入实质阶段,我国政府开始着手解决日遗化武问题,军队有关部门通过收集历史资料和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了大量日遗化武埋藏情况。



图10 毒瘤现身 2001 江苏南京
 
        1991年初,我国政府开始与日本政府就日遗化武问题进行谈判,在我国政府的强烈要求下,同年6月,日本第一次正式派团对位于吉林敦化哈尔巴岭埋藏有33万余发日遗化武的埋藏点进行了实地考察。

        经过艰苦的外交谈判,在不容争辩的事实面前,日方不得不承认这些埋藏几十年的罪证就是旧日军战败时遗弃的化学武器。以后,又陆续在我国18个省、市、自治区90余处发现了日遗化武。其种类主要有:75mm、105mm、150mm化学弹;90mm化学迫击炮弹;大、中、小三类毒烟筒;15kg、50kg化学航弹;100kg、150kg装散毒剂桶等。所装填的毒剂有:芥子气、路易氏剂、氢氰酸、光气、二苯氰胂、二苯氯胂、苯氯乙酮等。

 


图11 以碑为记(哈尔巴岭)
 
        作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之一,化学武器的使用与核武器、生物武器一样一直被国际社会所禁止,其彻底销毁也备受关注。

        1992年11月30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97年4月29日,《公约》正式生效,规定了日本作为遗弃国要负责销毁遗弃化学武器的国际法义务。1999年7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成为中日双边解决日遗化武问题的最直接的法理依据。

        依照《公约》,日方作为遗弃国负责销毁日遗化武,并为此提供一切所需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方提供协助。

四. 和平时期,一项重要的非战争军事行动

        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军内外许多单位和部门,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技术性很强;这是一项高危行业,涉毒、涉爆,是军队在和平时期承担的一项重要的非战争军事行动。

        多年来,军队各级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按照军委、总部的指示要求,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中做了大量工作。

        2010年9月1日,中日双方在南京举行了销毁日遗化武启动仪式。经过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将南京及周边地区包括安徽蚌埠、合肥、安庆和浙江杭州等地发现储存的日遗化武全部运至南京销毁完毕,并对销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共销毁日遗化武35681枚(件)。

 


图12 转危为安,弹药安全化
 
        2012年12月12日,石家庄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作业正式启动。此次作业共计销毁石家庄及其周边地区包括天津,河北唐山、邯郸,山西大同、寿阳等地的日遗化武1701枚(件)。

        2014年12月,武汉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工作正式启动,截至今年7月13日销毁工作结束,共计销毁武汉及其周边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三省七地的日遗化武264枚(件)。

        2014年11月30日,哈尔巴岭开始进行日遗化武试销毁。作为目前中国已发现的最大的日遗化武埋藏点,哈尔巴岭日遗化武试销毁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日遗化武销毁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图13 2008年12月哈尔巴岭2号坑试挖掘时炮弹埋藏状态
 
        经过中日双方20多年的共同努力,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公约》规定的时限要求,特别是全面、彻底地销毁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图14 天津滨海新区挖掘回收作业




图15 铁证-2001 江苏南京
 
        一方面是因为日方至今未提供在中国到底埋藏和丢弃了多少化学武器。二是处理销毁工作难度大,进展缓慢。为此,中方在多边外交场合特别是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和执理会上多次敦促日方要加大投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早日还中国一片净土。

五. 
相关链接
关于日遗化武,咱应该知道的10个事儿

        日遗化武是当年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战争虽然已结束70年,但日遗化武仍在严重威胁和危害着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中国政府一直要求日本政府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两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有关备忘录,尽快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我外交部今年5月再次敦促日方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在确保人员和中国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销毁工作进程,早日彻底消除日遗化武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威胁和危害。

        1.中国境内迄今发现的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

        吉林省敦化市哈尔巴岭是中国境内迄今发现的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中日双方调查推算该地埋藏日遗化武约33万枚。

        2.首位死于日军遗弃化武的中国公民李贵珍

        2003年8月4日7时,以收购废品为生的李贵珍在齐齐哈尔市一处工地附近,花200元买了5个刚出土的金属罐,并与人一起将罐锯开。当晚6时左右,与毒弹接触过的李贵珍等人相继发生头痛、眼痛、呕吐等症状。经诊断:李贵珍95%皮肤深Ⅱ度化学烧伤,合并吸入性损伤,生血功能消失。在与毒魔斗争了18天后,李贵珍终因体内多器官衰竭死亡。

        3.齐齐哈尔发现3种型号500余枚化学毒气弹

        截至2004年6月18日下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头站村化学武器挖掘回收作业现场已发现3种型号500余枚化学毒气弹。

        据在作业现场工作了两天的中方协助团官员沈阳军区马印德介绍,这3种化学毒气弹以糜烂性的为主,分别为75、90、105型,日方专家在挖掘过程中已承认是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

        据有关专家介绍,化学毒剂品种主要有:芥子气、芥子气和路易氏气混合剂、二苯氰胂氢氰酸、光气、苯氰酮等。很多毒剂的致毒能力很强,战争期间芥子气被称为“毒气之王”,而路易氏气被称为“死亡之露”。迄今为止,仍没有治疗这些毒剂受害者的有效方法和药剂。人一旦受害,不是死亡,就是承受相当大的痛苦和漫长的治疗。

        4.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的几种简易识别方法

        一是从种类上识别。二战期间,日军主要装备了毒剂炮弹、毒剂炸弹、毒烟筒、毒剂桶等。

        二是从外部特征上识别。如日军遗弃在华的毒剂桶为金属圆柱形桶,有多种类型。桶的直径约400毫米~500毫米,高700毫米~800毫米;盖子和桶底向内凹,盖上有数个铜制螺口帽。桶的总重量在150公斤左右。另一种毒剂桶,像煤气罐形,上部为向外凸起的圆弧部和安全罩,并有一条260毫米的棒状把手。

        三是从外观色带标志上识别。弹体中部有黄色带表示装填的是糜烂性毒剂芥子气和路易氏剂;红色带表示装填的是呕吐剂二苯氯胂、二苯氰胂;青色带表示装填的是窒息性毒剂光气;褐色(茶色)带表示装填的是全身中毒性毒剂氢氰酸;绿色带表示装填的是催泪剂苯氯乙酮。

        四是从人员中毒最初症状上识别。如曾接触过某液体,有大蒜味或芥末味,可判断是芥子气,或者是芥子气和路易氏剂混合毒剂;从弹药中泄漏出气体,嗅到烂干草气味,并有强烈刺激作用,可判断是光气;嗅到泄漏的弹药或毒烟筒中有刺激味,眼睛感到刺激,并有恶心、呕吐症状,可判断是呕吐剂二苯氯胂、二苯氰胂……

        五是从综合特征上识别。如果和常见的铁桶不一样,就要怀疑是日军遗弃在华的毒剂桶。

        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的主要种类:芥子气、路易氏气、二苯氰胂、苯氯乙酮、光气、氢氰酸。

        5.销毁日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正式启动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启动仪式于2010年9月1日在南京郊外举行。日本内阁府副大臣平冈秀夫代表日本政府宣布正式启动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6.这样的悲剧不容重演

        200多万枚日军遗弃化学武器,时时刻刻威胁着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采访中,记者听到很多由于人们对日军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缺乏了解,把捡到的炮弹当成“宝贝”,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伤亡。

        在某次施工中,工人们挖出了两个铁罐,打开一看里面有一种飘着大蒜味的酱油状液体,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有人甚至以为挖出了灵丹圣水,一名工人尝了一口,结果当场死亡。某次,黑龙江省某学校修建校舍时挖出两个毒剂罐,在场的工人请化学教师崔英勋鉴别,他将罐里的少许液体涂在手上进行鉴别,结果皮肤很快溃烂,流黄水,有的部位甚至露出跳动的血管……类似的事件不胜枚举。

        对于这样的悲剧,如果仅仅用痛心、愚昧等词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没有人会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开玩笑,然而这样的悲剧又实实在在地发生了,甚至还可能继续发生,所以,掌握一定的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的识别知识是避免这种悲剧重演的有效方法。

        7.发生化学武器伤害时的紧急救援

        为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一般可采取以下步骤:

        (l)发出警告。


        (2)人员抢救。
 
        (3)控制事故。

        (4)疏散人员。

        (5)封锁警戒。

        (6)请求协助。

        普通的老百姓,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向上风或侧风方向撤离。在逃离过程中,可将毛巾、口罩浸肥皂水、清水(或尿)捂住口鼻,也可用毛巾包上干燥的土捂住口鼻。如有雨衣、塑料布、毯子等可披在身上,跑到安全地带后迅速脱掉,用大量肥皂水或清水对身体进行冲洗后前往医院检查。万一不慎染毒,如出现起水泡等症状,不得自行将水泡刺破造成浆水流至其他部位染毒。

        8.《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禁止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有、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并要求所有缔约国必须在2012年4月29日前销毁在自己管辖和控制下的,以及遗弃在别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为实现禁止和销毁化学武器的目标,公约确立了宣布和核查制度,并详细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条款与机制,对化学武器销毁过程实施全面核查,同时也对公约不加禁止目的的化工行业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化工产业仅用于造福人类。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现有188个缔约国。作为公约的执行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同年在荷兰海牙成立,其成员由缔约国组成。

        9.我国首个化学武器履约展览馆开馆

        2010年7月上午,我国首个化学武器履约展览馆在总参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揭幕开馆。

        该展馆在外交部和总部机关的支持下,由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承建,全馆展出面积1500平方米,以“和平的呼唤,神圣的使命”为主题,以化武履约和处理日本遗弃化武过程中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反映国家和军队履行《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处理日本遗弃化武方面的工作成就。展馆内容以图片、实物和模型为主,通过文字说明和现代的声、光、微电子显示和控制技术,真实地再现和还原历史场景和典型事件,展现我军防化兵在化武履约和处理日本遗弃化武工作中“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时代风采,为首都增添了一处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0.我军的第一所防化兵学校

        ★我军的第一支化学分队

         1933年12月13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在军委特科队中编设化学排,其主要任务是施放烟幕,以迷盲敌人、掩护己方的战斗行动。我军真正意义上的防化分队,是1951年2月5日在东北军区坦克第3师组建的化学防御连。该连于1952年6月入朝参战,遂行反毒气战、反细菌战的任务。

        ★我军的第一所防化兵学校

        为对付美国发动的侵朝战争,1950年12月11日,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化学兵学校,校址设在四川省江津县。1951年3月7日开学,9月迁至北京市郊。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军防化兵建设的开始。该校几经调整,逐步发展为现在的防化指挥工程学院。50年来,共为我军培养输送了2万多名防化干部。


来源:地下水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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